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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保税港区管理暂行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64号)

发布日期:10/19 字号:〖  

 

第191号

《海关总署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保税港区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已于2010年3月1日经海关总署署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5月1日起施行。

署 长 盛光祖

二○一○年三月十五日

了解详情请下载“海关总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保税港区管理暂行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64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