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

 

联系我们
地 址:常州市新北区新竹路2号
电 话:0519-85169130
传 真:85169133
邮 箱:czftz@czftz.com.cn
邮 编:213000

办事指南
当前位置: 首页 > 办事指南 > 零星工程招标公告(常州综合保税区年度零星维修项目)

零星工程招标公告(常州综合保税区年度零星维修项目)

发布日期:09/10 字号:〖  

 

零星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公章)

常州综合保税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常州综合保税区年度零星维修项目

项目地址

常州综合保税区

招标编号

苏鑫建招20190802

招标控制价

(可竞争费优惠让利幅度)

≤6%(项目估算30~40万/年)

招标内容、数量、用途

常州综合保税区年度零星维修。本工程招标文件将于报名截止后统一发送至报名成功的单位所提交的邮箱中(详见零星工程投标报名表)。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纸质投标文件。

投标人资格要求

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建造师: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

投标保证金

6000元/投标单位,支付方式详见附件4

报名时间

2019年9月10日至2019年9月16日17时

报名地点、方式

江苏鑫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常州市新北区通江中路8号三井大厦2号门5楼509办公室),报名需提供以下资料:

1、零星工程投标报名表原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以上资料请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

资格审查办法

资格后审,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一

资格审查时间、地址

同开标时间、开标地址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详见附件2

开标(投标截止)时间

2019年9月30日14时30分

投标、开标地址

江苏鑫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常州市新北区通江中路8号三井大厦2号门5楼511办公室)

联系人、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刘玉峰 0519-81581952

招标代理:王新宇 0519-81081290

其他

1、招标文件等相关信息将于报名截止后统一发送至报名成功的单位所提交的邮箱中。

2、投标保证金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工作日16:00缴纳至保证金专用账户。

3、报名现场缴纳现金资料费500元/投标单位,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附件1

一、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二、本工程资审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等暂停投标资格并处在暂停期内的;

4、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没有失真或者弄虚作假;

5、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满足本公告要求;

6、申报一名注册建造师,注册建造师的专业、等级满足本公告要求,建造师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报名建造师在常州市工程交易网无在建工程,若招标人同时进行多个项目招标,投标报名建造师最多只可中标一个项目。

7、工程项目投标中不良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办法按常建规[2010]13号文执行;

8、投标单位及注册建造师必须录入“常州市建设工程电子化招投标系统”并通过审核。未录入“常州市建设工程电子化招投标系统”,未通过审核的均作资审不合格处理。

三、资格审查需携带的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

3、投标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5、投标建造师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6、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特别提醒:

①所有资格审查资料需提供原件及二份有效复印件(复印件必须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并每页加盖单位公章)。

②除身份证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原件不用装袋、密封,其他资格审查资料必须一起装袋、密封(注:密封袋骑缝处须加盖报名企业公章)、标志(注:密封袋上注明工程名称、报名企业全称并加盖报名企业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所有资格审查资料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次性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再接受补充资料。

③企业法定代表人办理招投标事宜可不提供授权委托书。

④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按上述要求提供以上资料的作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招标文件等相关信息将于报名截止后统一发送至报名成功的单位所提交的邮箱中(详见零星工程投标报名表),因未能及时了解相关最新信息所引起的投标失误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附件2

评标细则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具体评标办法如下:

1、经济标:50分

    1)、确定有效投标报价

本项目为费率报价,凡符合招标文件、招标答疑纪要等有关招标实质性要求,且在招标控制价以下的投标报价均为有效投标报价,未能实质性响应上述有关招标要求的投标文件为废标。

    2)、打分

设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值A,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50分;每偏离评标基准值±1%,均扣减0.5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例如:评标基准值为6%,投标人报价为5%,则投标报价得分为50-(6%-5%)*100*0.5=49.5分)

2、技术标

    1)投标人有年度零星维修项目业绩且结算金额不小于35万元的,每个得5分,最多得10分;结算金额不小于50万的,每个得7分,最多得14分;提供审定单或结算发票或其他等证明资料。

    2)近三年投标人所承担的工程获得过市优奖项的每个得1分,最多得2分;获得省优及以上奖项的每个得2分,最多得4分。

    3)投标单位针对本次零星维修项目所制定的质量保证措施是否合理、具有可实施性,能够起到保证施工质量的作用,共5分,评委酌情给分。

    4)投标单位在对本项目具体情况了解的基础上对招标人做出质量、安全、进度方面全面承诺,共5分,评委酌情给分。

    5)投标单位在对本项目具体情况了解的基础上对招标人做出服从招标人管理方面全面承诺,共5分,评委酌情给分。

    6)投标单位在对本项目具体情况了解的基础上对招标人做出接受、处理任务的及时性方面全面承诺,共5分,评委酌情给分。

 

3、定标

1、在所有有效投标单位中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单位为第一中标候选单位。

2、如有两家或两家以上第一中标候选单位,则以开标签到先后顺序抽签确定中标单位。

 

 

 

 

附件3

零星工程投标报名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全称(公章):

现委托          (被授权人的姓名)参与江苏鑫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此项目的投标报名工作。我单位会持续关注邮箱动态以防止项目招投标过程中答疑补充等相关文件遗漏,并承诺不以此为理由提出质疑。

法人代表人(签字并盖章):

资质等级:

拟投项目经理名称、专业及资质等级: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姓名:       联系电话:

第二代身份证号码:

接收招标文件指定电子邮箱:

注:本表以上内容填写均需打印,以下内容需由被授权人本人在代理机构报名时现场填写。

报名时间: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

 

*注:投标人应完整填写表格,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全部责任。

 

 

附件4:

投标保证金相关事项

 

 1.投标保证金账户名称:户名:江苏鑫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8923 2041 1030 1201 0000 7674 9

 开户行: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常州三井支行

2.投标单位必须用转账支票、电汇、网上银行等方式自行将保证金从基本账户汇入到保证金专用账户(本工程开标现场不接收现金方式的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

3.投标人在缴纳保证金时必须在转账支票、电汇单等票面的用途栏上注明所报工程项目的名称;

4.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工作日16:00前,投标单位应充分考虑在途时间,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工作日16:00前到达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5.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时间:除排序前三名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的其他投标单位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且无异议后的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排序前三名的中标候选人在施工合同备案后的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6.投标保证金退还方式:通过网上银行直接退还至原缴纳账户。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①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其保证金将不予退还;②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或者拒不交纳所要求的履约担保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中标资格;③投标人涉嫌违法违规或被投诉,在调查处理期间,保证金暂不退还,待调查处理结果明确后按规定处理;④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8.其它未尽事宜按常建[2008]58号文执行。